关于印发《手机银行销售储蓄国债(电子式)试点办法》的通知

【时 效 性】 有效 【颁布日期】 2021-03-12
【颁布单位】 财政部 人民银行 【实施日期】
【法规层次】 财政部规范性文件 【文  号】 财库〔2021〕15号
【首选类别】 国库管理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手机银行销售储蓄国债(电子式)试点办法

关于印发《手机银行销售储蓄国债(电子式)试点办法》的通知

财库〔2021〕15号

储蓄国债承销团成员,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为规范手机银行销售储蓄国债(电子式)试点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规定,财政部、人民银行制定了《手机银行销售储蓄国债(电子式)试点办法》。现予以公布,请遵照执行。

附件:手机银行销售储蓄国债(电子式)试点办法

财政部

人民银行

2021年3月12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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