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有效 | 【颁布日期】 | 2021-03-12 |
【颁布单位】 | 财政部 人民银行 | 【实施日期】 | |
【法规层次】 | 财政部规范性文件 | 【文 号】 | 财库〔2021〕15号 |
【首选类别】 | 国库管理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手机银行销售储蓄国债(电子式)试点办法 |
关于印发《手机银行销售储蓄国债(电子式)试点办法》的通知
财库〔2021〕15号
储蓄国债承销团成员,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为规范手机银行销售储蓄国债(电子式)试点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规定,财政部、人民银行制定了《手机银行销售储蓄国债(电子式)试点办法》。现予以公布,请遵照执行。
附件:手机银行销售储蓄国债(电子式)试点办法
财政部
人民银行
2021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