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扩大内销选择性征收关税政策试点的公告

【时 效 性】 有效 【颁布日期】 2020-04-14
【颁布单位】 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 【实施日期】
【法规层次】 财政部规范性文件 【文  号】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0号
【首选类别】 财政综合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内销选择性征收关税政策试点的通知

关于扩大内销选择性征收关税政策试点的公告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0

为统筹内外贸发展,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20415日起,将《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内销选择性征收关税政策试点的通知》(财关税〔201640号)规定的内销选择性征收关税政策试点,扩大到所有综合保税区。

特此公告。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202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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