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时 效 性】 有效 【颁布日期】 2020-01-20
【颁布单位】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 【实施日期】 2020-01-20
【法规层次】 财政部规范性文件 【文  号】 财建〔2020〕5号
【首选类别】 财政综合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建〔2020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物价局、能源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发展改革委,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为促进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范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等要求,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共同修订了《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

2020120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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