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时 效 性】 有效 【颁布日期】 2020-01-17
【颁布单位】 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实施日期】 2020-01-17
【法规层次】 财政部规范性文件 【文  号】 财资环〔2020〕2号
【首选类别】 财政综合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土壤污染防治基金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资环〔2020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生态环境厅(局)、农业农村厅(局、委)、自然资源厅(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委)、林业和草原局:

为规范土壤污染防治基金的资金筹集、管理和使用,实现基金宗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我们制定了《土壤污染防治基金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土壤污染防治基金管理办法

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

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202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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