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有效 | 【颁布日期】 | 2019-12-19 |
【颁布单位】 | 财政部 | 【实施日期】 | 2020-12-19 |
【法规层次】 | 财政部规范性文件 | 【文 号】 | 财金﹝2019﹞138号 |
【首选类别】 | 财政综合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指导意见金融机构国有股权董事管理暂行办法 |
财金﹝2019﹞138号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各中央国有金融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指导意见》精神,加强金融机构国有股权董事管理,明确股权董事职责,规范工作程序,确保股权董事有效履行权利和义务,维护国有金融资本安全和国有出资人合法权益,我部制定了《金融机构国有股权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金融机构国有股权董事管理暂行办法》
财政部
2019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