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国家科学技术奖励绩效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教〔2019〕228号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科技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和十九届四中全会“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要求,对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开展绩效评价,我们制定了《国家科学技术奖励绩效评价暂行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科学技术奖励绩效评价暂行办法
财政部
科技部
2019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