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有效 | 【颁布日期】 | 2019-10-25 |
【颁布单位】 | 财政部 | 【实施日期】 | 2019-10-25 |
【法规层次】 | 财政部规范性文件 | 【文 号】 | 财预〔2019〕183号 |
【首选类别】 | 财政综合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转移支付指标工作的补充通知财政部关于提前通知转移支付指标有关问题的通知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 |
财预〔2019〕183号
有关省、自治区、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支出进度,现提前下达你省(自治区、计划单列市)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见附件),项目代码Z135110079014。该项补助列入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30边境地区转移支付收入”,待2020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请你省(自治区、计划单列市)按照《财政部关于提前通知转移支付指标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预〔2010〕409号)、《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转移支付指标工作的补充通知》(财预〔2013〕347号)要求,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和项目安排、分解下达等相关工作。同时,请按照《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财预〔2015〕122号)的要求,加强资金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 提前下达2020年边境地区转移支付情况表
财政部
2019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