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有效 | 【颁布日期】 | 2018-12-29 |
【颁布单位】 | 财政部 | 【实施日期】 | |
【法规层次】 | 财政部规范性文件 | 【文 号】 | 财办〔2018〕43号 |
【首选类别】 | 财政综合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会计核算暂行办法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会计核算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
关于印发《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
财办〔2018〕4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加强社会保障基金管理,规范社会保障基金的会计核算,提高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结合《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财社〔2017〕144号)和《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财会〔2017〕28号),我部对《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会计核算暂行办法》(财社字〔1999〕118号)进行了修订,现予印发,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联系人及电话:
财政部社会保障司 孙 杰 010-68551275
财政部国库司 卢 曾 010-68552226
附件: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会计核算办法
财政部
2018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