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有效 | 【颁布日期】 | 2018-10-25 |
【颁布单位】 | 财政部 | 【实施日期】 | |
【法规层次】 | 财政部规范性文件 | 【文 号】 | 财预〔2018〕156号 |
【首选类别】 | 预算管理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转移支付指标工作的补充通知中央对地方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办法财政部关于提前通知转移支付指标有关问题的通知 |
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中央对地方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转移支付的通知
财预〔2018〕15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支出进度,现将2019年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转移支付提前下达你省(自治区、直辖市),待2019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此项补助列入“1100215 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补助收入”科目,项目代码Z135110079006。
请你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财政部关于提前通知转移支付指标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预〔2010〕409号)、《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转移支付指标工作的补充通知》(财预〔2013〕347号)要求,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分解下达等相关工作。同时,按照《中央对地方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办法》(财预〔2009〕14号)要求,合理安排使用转移支付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提前下达2019年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分配表
财政部
2018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