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的通知

【时 效 性】 有效 【颁布日期】 2015-10-10
【颁布单位】 财政部 【实施日期】
【法规层次】 财政部规范性文件 【文  号】 财库﹝2015﹞192号
【首选类别】 国库管理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关于印发《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的通知

财库[2015]19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为了进一步规范各级政府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充分发挥总预算会计的职能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我部对《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财预字〔1997287号)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印发给你们,自201611日起施行。执行中反映出来的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财政部

20151010

附件: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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