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林业局1999年种子(苗)种畜(禽)鱼种(苗)和非盈利性种用野生动植物种源免税进口计划的通知

【时 效 性】 失效 【颁布日期】 1999-04-27
【颁布单位】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实施日期】
【法规层次】 财政部规范性文件 【文  号】 财税字〔1999〕41号
【首选类别】 税收制度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关于继续对进口种子(苗)种畜(禽)鱼种(苗)和非盈利性种用野生动植物种源实行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对进口种子(苗)种畜(禽)鱼种(苗)和非盈利性种用野生动植物种源实行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字[1998]66号)规定和《关于进口种子(苗)种畜(禽)鱼种(苗)和非盈利性种用野生动植物种源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6]30号)的要求,各有关单位已报送1999年度进口计划。经核准,现将1999年度免税进口计划(见附件)通知你们,请据此办理审批手续。具体免税手续按海关总署的有关规定办理。为加强对免税进口种子(苗)种畜(禽)鱼种(苗)的管理,请国家林业局在总免税进口计划下,制定季度计划,并在季初15日前将本季度计划同上季度计划的执行情况及审批的进口清单一同送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海关总署备案。

附件:国家林业局1999年进口种子(苗)计划

序号
进口种苗名称
种子(吨)
苗木(万株)
球茎(万粒)
1
无根插枝及接穗 1200 
2
水果、干果种子苗70106 
4
松、杉、柏类种子56.610 
5
桉、相思类种子1.6  
8
棕榈、漆、槭类种子105326620
25
郁金香种球200 5000
26
百合种球200 9000
27
唐菖蒲种球200 6000
32
三叶草子300  
33
羊茅子804  
34
早熟禾子880  
35
黑麦草种子598  
38
狗牙根种子295  
40
剪股颖种子100  
43
草坪种子360  
45
花卉种子(苗、球、茎)641.753194780
47
其它种植用的种子、果实及孢子4751106160
48
其它种植用根、茎、苗、芽等繁殖料250148020
合    计
5536.9
9547
25580
说明:表中序号是财税字[1996]30号文所列清单的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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