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有效 | 【颁布日期】 | 1995-06-16 |
【颁布单位】 | 财政部 | 【实施日期】 | |
【法规层次】 | 财政部规范性文件 | 【文 号】 | 财农税字〔1995〕5号 |
【首选类别】 | 税收制度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关于京九铁路用地耕地占用税征收问题的请示 |
你厅鄂财农税发
一、关于纳税人问题,我部已在(
二、关于征税范围问题,我部(
三、京九铁路联络线、京九铁路用地的耕地占用税征收问题比照上述规定执行。
请你厅组织力量,做好该项目税款的征收工作。如经屡催不交,按我部(88)财农税字第8号《关于银行扣缴耕地占用税拖欠税款的联合通知》的规定通知其开户银行扣缴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