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有效 | 【颁布日期】 | 1999-08-04 |
【颁布单位】 | 【实施日期】 | ||
【法规层次】 | 国务院办公厅文件 | 【文 号】 | 国办发〔1999〕71号 |
【首选类别】 | 法规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关于进一步采取措施鼓励扩大外贸出口的意见 |
国办发[1999]7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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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发展出口商品特别是新技术产品和机电产品列入国家产业政策鼓励支持的重点,结合目前国内产业结构调整,制定调整出口产品结构的规划及相关政策,促进出口商品结构的优化和出口商品质量、技术含量的提高。要把扩大出口、提高出口商品质量、档次和技术会计师作为技术改造的重点之一,统筹运用中央外贸发展基金和技术改造贷款,选择一批重点出口商品和出口优势企业予以扶持。
要加强对出口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商品和重点企业的调查研究,认真抓好产品国际安全认证、质量认证、环保认证、外贸人才培训,出口企业及产品的对外宣传等基础工作,促进外贸出口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