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降低日用消费品进口关税的公告

【时 效 性】 有效 【颁布日期】 2018-05-31
【颁布单位】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实施日期】
【法规层次】 国务院文件 【文  号】 税委会公告〔2018〕4号
【首选类别】 税收制度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降低日用消费品进口关税的公告

税委会公告〔20184

为进一步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动扩大开放,自201871日起,降低部分进口日用消费品的最惠国税率,涉及1449个税目。因最惠国税率调整,自201871日起,取消210项进口商品最惠国暂定税率,其余商品最惠国暂定税率继续实施。具体税目及税率调整情况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1.进口日用消费品最惠国税率调整表

2.进口商品最惠国暂定税率调整表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2018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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