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中国-哥斯达黎加自由贸易协定税率的通知

【时 效 性】 有效 【颁布日期】 2011-07-24
【颁布单位】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实施日期】 2011-07-24
【法规层次】 国务院文件 【文  号】 税委会〔2011〕13号
【首选类别】 税收制度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关于实施中国—哥斯达黎加自由贸易协定税率的通知

税委会[2011]13

海关总署:

  经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并报国务院批准,自201181日起,实施中国-哥斯达黎加自由贸易协定税率,其协定税率表详见附件。

  特此通知。

  附件:中国—哥斯达黎加自由贸易协定税率表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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