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调整部分商品进口暂定税率的通知

【时 效 性】 废止 【颁布日期】 2008-05-28
【颁布单位】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实施日期】
【法规层次】 国务院文件 【文  号】 税委会〔2008〕21号
【首选类别】 税收制度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调整部分商品进口暂定税率的通知

税委会[2008]21

海关总署:

  经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并报国务院批准,对6类共26个税目商品进口税率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食品

  对冻猪肉执行6%的进口暂定税率;对冻鳕鱼、开心果、婴幼儿食品以及乳清和酵母等9个税目商品执行2%-10%的进口暂定税率。

  二、植物油

  从200861日至930日,对橄榄油和椰子油执行5%的进口暂定税率。

  三、饲料

  对豆粕和花生粕执行2%的进口暂定税率。

  四、血液白蛋白和人用疫苗

  对血液白蛋白和人用疫苗共4个税目商品执行0%的进口暂定税率。

  五、棉花

  从200865105日,对配额外进口的一定数量棉花实施临时滑准税,将进口价格较高的高品质棉花适用的从量税从570/吨降低至357/吨,并从106日起恢复目前的滑准税。

  六、其他3个税目商品进口暂定税率调整

  对“用锯或其他方法切割成矩形的大理石及石灰华”执行0%的进口暂定税率;对税目38249099项下适用进口暂定税率的电极浆料的产品范围作适当调整;对广播级磁带录像机进口暂定税率作适当调整。

  上述调整(除棉花、植物油外)执行期为200861日至1231日。前五类商品具体调整情况详见附件一,第六类商品具体调整情况详见附件二。

  特此通知。

  附件:一.5类商品进口暂定税率调整表

     二.部分商品进口暂定税率调整表

〇〇八年五月二十八日

附件一:

5类商品进口暂定税率调整表

序号

2008年税号

货品名称

调整前税率

调整后暂定税率

类别

(%)

(%)

1

02032200

冻的带骨猪前腿、后腿及其肉块

12

6

1类:食品

2

02032900

其他冻猪肉

12

6

3

03035200

冻鳕鱼(大西洋鳕鱼、太平洋鳕鱼、格陵兰鳕鱼),但鱼肝及鱼卵除外

10

5

4

03037200

冻黑线鳕鱼

12

5

5

03037300

冻绿青鳕鱼

12

5

6

04041000

乳清及改性乳清

6

2

7

08025000

鲜或干的阿月浑子果(开心果)

10

5

8

19011000

供婴幼儿食用的零售包装食品

15(暂定10)

5

9

19019000

麦精以及细粉、粗粉、粗粒、淀粉或麦精制的其他未列名食品

10

5

10

21021000

活性酵母

25

10

11

21022000

非活性酵母;已死的其他单细胞微生物

25

10

12

15091000

初榨油橄榄油及其分离品

10

5

2类:食用植物油

13

15099000

精制的油橄榄油及其分离品

10

5

14

15100000

其他橄榄油及其分离品

10

5

15

15131100

初榨椰子油分离品

9

5

16

23040010

提炼豆油所得的油渣饼(豆饼)

5

2

3类:豆粕等饲料

17

23040090

提炼豆油所得的其他固体残渣

5

2

18

23050000

提炼花生油所得的油渣饼及其他固体残渣

5

2

19

30021000

抗血清、其他血份及修饰免疫制品(不论是否通过生物工艺加工制得)

3

0

4类:血液白蛋白和疫苗

20

30022000

人用疫苗

3

0

21

30029040

遗传物质和基因修饰生物体

3

0

22

30029090

人血;治病、防病或诊断用动物血制品;其他毒素、培养微生物(不包括酵母)及类似产品

3

0

23

52010000

未梳的棉花

见注2

见注2

5类:棉花

注:1.除棉花(23)、椰子油和橄榄油(12-15)外,其余税目新的进口暂定税率实施期为20086120081231日。

2.棉花(23)临时暂定税率具体形式如下:

2008652008105日在配额外报关进口的一定数量棉花,适用临时棉花滑准税。具体方式如下:

(1)当进口完税价格高于或等于11.914/公斤(原为11.397)时,按0.357/公斤(原为0.570)计征从量税;

(2)当进口完税价格低于11.914/公斤(原为11.397)时,暂定关税税率按下式计算:

Ri=8.686/Pi +2.526%×Pi -1(公式不变)

上式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数。

其中Ri为暂定关税税率,当按上式计算值高于40%时,Ri取值40%Pi为关税完税价格,单位为元/公斤。

3.椰子油和橄榄油(第12-15项)进口暂定税率执行期为2008612008930日。

4.上表中所列商品税率调整适用于该税号项下所有商品。

附件二:

部分商品进口暂定税率调整表

序号

2008年税号

货品名称

调整前税率

调整后

说明

最惠国税率

暂定税率

暂定税率

1

25151200

用锯或其他方法切割成矩形的大理石及石灰华

4%

0%

新增暂定税率

2

ex38249099

主要成份为金属和有机溶剂的电极浆料

6.5%

3%

3%

把商品范围由原来的“主要成分为银、镍或铜和有机溶剂的电极浆料”调整为“主要成份为金属和有机溶剂的电极浆料”

3

85211011

广播级磁带录像机

完税价格不超过2000美元/台, 30%;完税价格高于2000美元/台,3%+4374元/

15%

完税价格不超过5000美元/台,15%;完税价格高于5000美元/台,3%+4380元/

暂定税率变化

注:1.上述调整实施期为200861日至20081231

    2.税号栏前标注"ex"表示适用该税率的应税货物以货品名称栏中的描述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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