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开征鳞钾肥出口关税的通知

【时 效 性】 有效 【颁布日期】 2008-03-18
【颁布单位】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实施日期】
【法规层次】 国务院文件 【文  号】 税委会〔2008〕11号
【首选类别】 税收制度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开征鳞钾肥出口关税的通知

税委会【200811

海关总署:

经国务院批准,自200841日起至20081231日止,对过磷钾酸钙(税号:3103101031031090)和钾肥(税号:2834211031042090、3104300031049010、31049090)征收30%的出口暂定关税。

特此通知。

00八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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