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关于确定外国企业代码问题的通知》(国税际函[1998]34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附:国家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关于确定外国企业代码问题的通知 (略)
吉林省国家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