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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财政部门财政扶贫资金违规管理责任追究办法》的通知

【时 效 性】 财监〔2019〕21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103 【实施日期】 106100
【法规层次】 100 【文  号】 全国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部机关有关司局,财政部各地监管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脱贫攻坚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财政扶贫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近年来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实际,我们制定了《财政部门财政扶贫资金违规管理责任追究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门财政扶贫资金违规管理责任追究办法》

  财

  2019年6月30日

附件下载《财政部门财政扶贫资金违规管理责任追究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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