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财监〔2019〕21号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103 | 【实施日期】 | 106100 |
【法规层次】 | 100 | 【文 号】 | 全国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部机关有关司局,财政部各地监管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脱贫攻坚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财政扶贫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近年来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实际,我们制定了《财政部门财政扶贫资金违规管理责任追究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门财政扶贫资金违规管理责任追究办法》 财 政 部 2019年6月30日 附件下载:《财政部门财政扶贫资金违规管理责任追究办法》.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