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市国税发[1997]236号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实施日期】 | 100115 | |
【法规层次】 | 100 | 【文 号】 | 陕西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市国税各分局、县国税局、税校:
现将陕西省财政厅陕财会(95)026号《关于印以“陕西省电子计算机替代手工记帐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管理办法的具体要求,认真做好电子计算机替代手工记帐的准备工作。
各单位可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待条 件成熟后,向市局提出书面申请,由市局会同有关方面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脱离手工记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