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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北京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转发财政部关于税务部门预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时 效 性】 京财预[2000]7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法规层次】 124 【文  号】 北京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区县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国家各区县支库:

    现将财政部《关于税务部门罚没收入预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具体情况补充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在2000年“一般预算收入科目”中设置第4315“税务部门其他罚没收入”款级科目,下设“02地税部门其他罚没收入”项级科目,此科目为市级固定收入科目,反映地税部门征收的除财政部规定的第一款以外的其他罚没收入,并全部缴入市级金库。

    各支库在办理上述业务时应入地税市级库。

    财政部关于税务部门罚没收入预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预字〔1999〕517号(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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