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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增印旧机动车辆交易费专用发票问题的批复

【时 效 性】 晋地税征发[1998]3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法规层次】 106 【文  号】 山西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太原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增补“山西省太原市旧机动车交易费专用发票”的请示报告》[并地税征函字[1998]第3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局印制、使用“山西省太原市旧机动车辆交易费专用发票”。

    附:山西省太原市旧机动车辆交易费专用发票(略)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
一九九八年四月一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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