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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央直属储备粮库建设有关税费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时 效 性】 晋地税流发[1999]10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0115
【法规层次】 124 【文  号】 山西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地、市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局:

    现将(国税函[1998]84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央直属储备粮库建设有关税费问题的批复》转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各地对文中税费有免征的,一律要补征入库。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央直属储备粮库建设有关税费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8]842号)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
一九九九年三月十二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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