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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关于同意设置342省道羊尖收费站的批复

【时 效 性】 苏政复〔2007〕34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江苏省人民政府 【实施日期】 101103
【法规层次】 100 【文  号】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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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字】

无锡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在S342虞宜线羊尖段设置收费站的请示》(锡政发〔200698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同意在342省道常熟至宜兴一级公路羊尖段设置羊尖收费站,收费用于偿还公路改造工程建设贷款。收费站收入由无锡、苏州两市按比例分成,具体分成比例由省交通厅与两市协调。

二、具体收费时间、收费管理办法由省交通厅、财政厅、物价局另行通知。

三、你市要做好必要的宣传解释工作,确保收费管理正常进行。

 

二○○七年六月十二日

 

文件下载:P020120704445278618816.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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