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皖政秘[2008]178号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实施日期】 | 109100 | |
【法规层次】 | 124 | 【文 号】 | 广东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省水利厅:
你厅《关于水阳江下游近期治理工程项目法人组建方案的请示》(皖水基〔2008〕375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鉴于水阳江下游近期治理工程项目主要涉及宣城市,芜湖县涉及范围小、投资较少,原则同意由宣城市为主体组建水阳江下游近期治理工程项目法人,统一组织项目实施;芜湖市负责芜湖县境内项目实施。具体工作由你厅负责落实。
此复。
安徽省人民政府
二八年十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