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策法规库>其他法规

交通运输部安委办关于征求交通运输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挂牌督办办法修改意见的函

【时 效 性】 交安委办函〔2012〕58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175 【实施日期】 106100
【法规层次】 106 【文  号】 全国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天津、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部内各司局,部属各单位,中远、中海、招商局、中交建设、中外运长航集团:

为切实加强交通运输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我办研究起草了《交通运输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挂牌督办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征求你单位意见,请于20121221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我办。

 

 

联系人:宋佳森             电话:010-65292133

传真:010-65293796   邮箱:pengfp@mot.gov.com

 交通运输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页面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