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晋国税征发[1997]41号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实施日期】 | ||
【法规层次】 | 123 | 【文 号】 | 山西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各地、市、县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分局:
现将“营业税纳税申报表(式样)”下发给你们,此表适用于金融、保险行业交纳营业税时填报。本表一式三联,第一联为申报联,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退还纳税人保存,第二联为收执联,由主管税务机关留存,第三联为记帐联,主管税务机关作税收会计原始凭证。
本表自9月份起开始使用,所需申报表由各地自行印制。
附:营业税纳税申报表(略)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
一九九七年八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