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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北京海关转发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进口设备...

【时 效 性】 京财税[2009]2776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0100
【法规层次】 100 【文  号】 北京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区县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市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北京海关各隶属办事处:

  现将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进口设备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09]63号)转发给人你们,请依照执行。

  2009年12月18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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