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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地方税务局转发省地税局关于取消行政审批项目(第一批)的决定的通知

【时 效 性】 沈地税发[2004]154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0115
【法规层次】 100 【文  号】 辽宁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稽查局,各分局、县(市)局:

    现将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取消税务行政审批项目(第一批)的决定》(辽地税发〔2004〕8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ΟΟ四年九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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