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策法规库>其他法规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农村信用社“管理费”问题的批复

【时 效 性】 云国税所字[1996]75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9100
【法规层次】 123 【文  号】 云南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中国农业银行云南省分行:

    你行《关于请求增提“管理费”的请示报告》(云农银信[1996]26号)收悉。鉴于我省农村信用社由于受地域经济和政策等因素的影响,发展极不平衡,许多贫困地区的信用社仍

    需继续扶持,以及今年农村金融体制改革,费用开支加大等实际情况,经研究,同意将农村信用社“管理费”提取标准由原来的2%增提到3%.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页面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