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晋国税进发[1998]8号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实施日期】 | ||
【法规层次】 | 124 | 【文 号】 | 山西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各地、市国家税务局,各有关出口企业: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生产企业出口货物未取得法定退(免)税凭证税务处理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8]36号)抄件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生产企业出口货物未取得法定退(免)税凭证税务处理问题的批复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
一九九八年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