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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支付2012年地方政府债券[一期]利息有关事项的通知

【时 效 性】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法规层次】 100 【文  号】 全国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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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地方政府债券(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 2013年6月18日支付利息。为做好本期债券的利息支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期债券证券代码为“109077”,证券简称为“地债1201”,是2012年6月发行的3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2.76%,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2.76元。

二、本所从2013年6月5日至2013年6月18日停办本期债券的转托管及调帐业务。

三、本期债券付息债权登记日为2013年6月17日,凡于当日收市后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获得本次利息款项的权利,2013年6月18日除息交易。

四、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在收到财政部拨付的本期债券利息款项后,将其划入各证券商的清算备付金账户,并由证券商将付息资金及时划入各投资者的资金账户。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3年5月30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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