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175 | 【实施日期】 | 车船税 |
【法规层次】 | 100 | 【文 号】 | 全国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为支持引进和推广良种,加强物种资源保护,丰富我国动植物资源,发展优质、高产、高效农林业,经国务院批准, “十二五”期间对进口种子(苗)、种畜(禽)、鱼种(苗)和种用野生动植物种源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2012年农业部共审批59类进口种子(苗)、种畜 (禽)、鱼种(苗),免税合计约3亿元人民币,国家林业局共审批17类进口种子(苗)及73类进口种用野生动植物种源,免税合计约1.5亿元人民币。 2012年该项政策执行情况良好,基本实现政策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