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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印制冠企业名称普通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

【时 效 性】 冀国税函[1999]311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法规层次】 100 【文  号】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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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字】

各市国家税务局:

    为了减少冠企业名称的手工和电脑普通发票印制手续和环节,提高工作效率,经研究决定从2000年1月1日起,各市印制冠企业名称的手工和电脑普通发票,由各市国税局征管科直接向省局票证服务中心下达普通发票印制计划。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印制冠企业名称普通发票的范围

    鉴于我省目前承印普通发票厂家只有省局票证服务中心一家,为减少印制和运输成本,各市要严格审批冠企业名称普通发票(发下简称自印发票)的用票户,并按下列原则掌握:

    (一)所有电脑普通发票可以批准冠企业名称印制,但应积极做好企业工作,使同行业电脑发票规格尽量减少,且逐渐统一;

    (二)每市自印发票户数不能超过10家,且年用票量在500本以上:

    (三)如用票户的年用票量很小,但金额版面大(如百万、千万元版)且统一普通发票不能满足其特殊需要的,由各市写出书面申请报省局批准后,方可使用自印发票。

    二、自印票的手续传递和票样把关问题

    (一)自印发票由用票户根据企业需要设计票样,各市征管科按省局《普通发票票样》的基本要求审核批准,并直接向省局票证服务中心下达普通发票印制计划表(详见附件),一式五份,其中一份报省局征管处备查。

    (二)各市报自印票计划时,应于每季10日前用特快专递邮至省局票证服务中心生产科,以便传递安全和集中印制管理。

    (三)各市务于2000年1月10日前将自印手工票户数报省局征管处,以便管理。

    三、规范电脑发票票样问题

    全省电脑发票共有140多家,大部分集中在电力、自来水、煤气、医药、汽车配件销售等行业,但是发票规格式样过多,不便于印制和管理,因此,各市在2000年印制电脑发票时,要在本市范围内统一电力,自来水、医药和汽车配件销售行业的电脑发票票样,并于2000年1月15日前报省局征管处,以便全省统一以上几种电脑发票票样。

    附件:《××市国家税务局普通发票印制计划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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