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国科发外〔2011〕316号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175 | 【实施日期】 | 101103 |
【法规层次】 | 100 | 【文 号】 | 全国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直属机构科技主管单位:
为贯彻《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实施《国家“十二五”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和《国际科技合作“十二五”专项规划》,提升我国国际科技合作的质量和水平,有效发展“项目-人才-基地”相结合的国际科技合作模式,我部研究制定了《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进一步规范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的认定和管理工作。现将《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科学技术部
二O一一年七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