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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地处吉林省的部分电力企业养老保险统筹属地关系的函

【时 效 性】 劳社部函[1999]28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1103
【法规层次】 109 【文  号】 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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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辽宁省人民政府:

    按照电力管理体制改革的总体安排,东北电力集团公司改组为国家电力公司分公司,同时组建辽宁省电力公司,与黑龙江、吉林省电力公司一并作为国家电力公司子公司。原东北电力集团公司所属的丰满发电厂、白山发电厂、丰满电力工业学校即将组建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在吉林省。根据上述情况,按照《国务院关于实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和行业统筹移交地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1998〕28号)规定,经与国家电力公司研究,从1999年3月1日起,原参加辽宁省养老保险统筹的丰满发电厂、白山发电厂、丰满电力工业学校,改为参加吉林省养老保险统筹。现将这三个单位1997年末财政决算数字附后,对1998年1月1日以后的实际发生数据,请你们协商后核定。望共同做好划转工作,确保养老保险费收缴和养老金发放。

    附件:属地调整单位1997年基本养老保险基础数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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