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财库〔2019〕56号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103 | 【实施日期】 | 106100 |
【法规层次】 | 100 | 【文 号】 | 全国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各中央预算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进一步推进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规范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工作,结合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和政府财务报告编制试点情况,我部对《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试行)》(财库〔2015〕212号)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试行)》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试行)
财 政 部
2019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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