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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粮食局关于改变粮食议转平成本结转办法的通知

【时 效 性】 京财商[1990]1989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法规层次】 120 【文  号】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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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字】

市财政二分局、市粮食议购议销公司:

    近年来,由于全国粮食市场及购销价格变化较大,我市原议转平粮食采取的按分批实际进价结转成本的办法已与这种变化不相适应。为此,经研究,决定:议转平粮食改按各品种帐面加权平均进价结转成本。

    本办法自1990年4月1日起执行。

    特此通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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