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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1995年度部分外商投资企业进口环节超税负返还问题的通知

【时 效 性】 川国税函发[1996]17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法规层次】 100 【文  号】 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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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字】

成都市国家税务局:

    近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1995年度部分外商投资企业进口环节超税负返还问题的函》(国税函发[1995]627号),现转发你局。

    AT&T成都通讯设备有限公司1995年度进口环节多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款已获财政部同意予以适当返还。请你局通知其主管税务机关根据该企业实际退库情况做好对生产环节应纳税款的税务调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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