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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城乡建设部 文化部 国家文物局 财政部关于公布2014年第一批列入中央财政支持范围的中国传统村落名单的通知

【时 效 性】 建村[2014]106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175 【实施日期】 106100
【法规层次】 118 【文  号】 全国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厅(建委,北京市农委)、文化厅(局)、文物局、财政厅(局):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文化部、国家文物局、财政部《关于切实加强中国传统村落保护的指导意见》(建村〔2014〕61号),我们组织专家对各地推荐上报的中国传统村落进行了技术审查,确定北京市门头沟区龙泉镇琉璃渠村等327个中国传统村落列入2014年第一批中央财政支持范围(名单见附件)。

  请你们严格按照建村〔2014〕61号文件要求,认真做好中国传统村落各类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

  附件:2014年第一批列入中央财政支持范围的中国传统村落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
                                              国家文物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2014年7月16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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