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苏财工贸〔2010〕86号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155 | 【实施日期】 | 106100 |
【法规层次】 | 100 | 【文 号】 | 江苏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__________市、县财政局: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印发〈江苏省“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苏财企[2007]37号)的精神,现将拨付 2009 年度“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项目省级配套资金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你局和商务局报送的2009年新建和改建符合国家标准的“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项目,有_________个符合“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项目配套资金支持条件,核定补助资金合计__________万元。
二、此款列入2010年“ 160299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科目。请及时足额将补助资金拨付至相关企业,不得截留或挪作他用。企业收到补助资金后,应按照《企业财务通则》的规定,进行账务处理。
三、请切实加强对“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项目执行和资金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此工程项目顺利进行,资金及时到位。
附件:2009年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项目省级配套资金拨付表
二○一○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