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策法规库>其他法规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综合部关于征求《国家矿山应急救援队建设规范(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函

【时 效 性】 应指综技装〔2012〕32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175 【实施日期】 106100
【法规层次】 100 【文  号】 全国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有关企业:

为规范和指导国家矿山应急救援队建设工作,保证国家矿山应急救援队建设的水平和质量,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制修订安全生产行业标准项目年度计划,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组织起草了《国家矿山应急救援队建设规范(征求意见稿)》,现征求修改意见。请于2012127日前将修改意见加盖本单位印章后通过传真反馈至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技术装备部,并将其电子文档发到电子邮箱。

联系人及电话:单宏伟,010-6446380784929321(传真)

邮箱地址:menh@chinasafety.gov.cnzhzx3050@163.com

附件:

1.《国家矿山应急救援队建设规范(征求意见稿)》

2.修改意见反馈表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综合部

2012116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页面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