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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出口货物退(免)税部分指标评估方法(试行)》的通知

【时 效 性】 沪国税进[2008]22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法规层次】 121 【文  号】 上海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区县税务局,各财税分局:东奥会计在线

    为了帮助各税务分局更好地开展退(免)税评估工作,市局在2007年8月制发了《出口货物退(免)税评估业务操作提示(试行)》,供各分局参照运用。经过各分局近一年的实际操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在此基础上,经过修订完善,市局制定了《出口货物退(免)税部分指标评估方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从2008年下半年起在退(免)税评估工作中正式试行。

    特此通知。东奥会计在线

    附件:1.《出口货物退(免)税部分指标评估方法(试行)》

    2.各类分析表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二OO八年六月二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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