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冀国税流函[1999]12号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实施日期】 | ||
【法规层次】 | 124 | 【文 号】 | 河北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张家口市国家税务局:
关于你市蔚县发电厂纳税地点事宜的请示(张国税流政发[1999]11号)收悉。经研究,蔚县发电厂纳税地点批复如下:
鉴于蔚县发电厂是非电力公司所属电力企业----河北北方电力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核算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 例》第二十二条 第一款,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规定,蔚县发电厂实现的增值税应全额在蔚县就地缴纳。
该批复从1999年7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