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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财政厅关于2000年早稻农业税计税价格的通知

【时 效 性】 湘财农税字[2000]15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0115
【法规层次】 100 【文  号】 湖南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市州财政局:

    根据湘政办发[2000]20号文件精神,经省政府批准同意,现将2000年早稻农业税计税价格通知如下:今年,我省确定早稻农业税计税价格中准指导价为每50公斤46元,上下浮动幅度5%,具体结算价格由各市、州政府在上述浮动范围内确定。

    请各地根据当地政府确定的农业税计税价格与粮食部门及时做好结算、解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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