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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不属于车船税征收范围的纯电动燃料电池乘用车车型目录(第二批)的公告
【时 效 性】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2年第26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151
【实施日期】
101100
【法规层次】
100
【文 号】
广东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有关规定,纯电动、燃料电池乘用车不属于车船税征收范围。为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便于税务机关和扣缴义务人准确掌握政策,现将第二批不属于车船税征收范围的纯电动、燃料电池乘用车车型目录予以公告。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八日
附件下载:
不属于车船税征收范围的纯电动燃料电池乘用车车型目录(第二批)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京ICP备16028401号-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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