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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增补2013-2014年省级党政机关会议定点饭店的批复

【时 效 性】 苏财行〔2013〕111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155 【实施日期】 101103
【法规层次】 100 【文  号】 江苏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市财政局:

根 据《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省级机关会议管理办法>的通知》(苏办发﹝201244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同意你局增 报的   家饭店为省级党政机关2013-2014年会议定点饭店(详见附件)。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组织做好定点饭店的协议签 订工作。

请加强对定点饭店的日常管理,确保定点饭店履行协议。对于违反协议要求的定点饭店,按照会议定点管理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附件:省级党政机关2013-2014年会议定点增补饭店

江苏省财政厅

2013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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