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策法规库>其他法规

关于召开《全国航道管理与养护发展纲要(2011-2015年)》宣贯座谈会的预通知

【时 效 性】 厅水便〔2012〕27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175 【实施日期】 106100
【法规层次】 106 【文  号】 全国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厅(委),天津市、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长江、珠江航务管理局,长江口航道管理局:

《全国航道管理与养护发展纲要(2011-2015年)》(以下简称《纲要》)明确了今后一段时期航道管理与养护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是指导“十二五”期全国航道管理与养护工作的纲领性文件。为深入学习贯彻《纲要》,切实把《纲要》的目标任务落到实处,部拟于4月下旬召开《全国航道管理与养护发展纲要(2011-2015年)》宣贯座谈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一)宣讲解读《纲要》的编制背景、过程和主要内容。

(二)各单位交流贯彻《纲要》的思路和措施。

(三)水运局领导讲话。

(四)参观航道管理养护现场。

二、参会单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航道管理机构和部属单位。

三、其他事项

(一)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部属单位撰写交流材料,字数控制在5000字以内,重点介绍贯彻《纲要》的思路和措施,并于410日前报部,以便会前汇编成册。

(二)会议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联系人:商德盛

联系电话:(01065292821   13972367282

电子邮箱:syshdc@mot.gov.cn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章)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六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页面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