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晋国税外发[1995]52号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实施日期】 | 100109 | |
【法规层次】 | 100 | 【文 号】 | 山西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各地、市国家税务局,平朔涉外税务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5]115号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以实物向雇员提供福利如何计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以实物向雇员提供福利如何计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
一九九五年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