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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公告2013年第7号(关于进口废物管理目录变更部分海关商品编号和海关商品名称)

【时 效 性】 环境保护部、商务部、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质检总局2009年第36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175 【实施日期】 海关法规
【法规层次】 100 【文  号】 全国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根据201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现对《进口废物管理目录》中部分海关商品编号、海关商品名称和证书名称进行调整,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环境保护部、商务部、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质检总局2009年第36号公告,环境保护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2009年第78号公告及环境保护部、海关总署2011年第93号公告所附目录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进口废物管理目录》海关商品编号和海关商品名称变更表.tiff  
环境保护部
海关总署
2013年1月31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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